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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春市铜鼓县纪委县监委公开考选8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铜鼓县纪委  日期:2022-03-03 00:01:00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铜鼓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配齐配强监督力量。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决定公开考选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名额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或参公人员)4名,乡科级及以下事业干部4名。具体岗位安排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二、考选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考选对象:

1.全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干部;

2.宜春市试用期满的在编在岗乡科级及以下业干部(其中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不含教师、医生)。

若考生现任科级领导职务的,调动后,不再保留其领导职务,按相关规定确定相应职级或职员等级

(二)报考资格

1.政治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学历、专业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3.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31日以后出生);

4.工作年限及表现: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28日;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不满3年的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5.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考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28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考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并须持以下证件资料:

1)《报名推荐表》(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样表见附件)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3张;

5)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6)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7)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不满3年的,提供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交)。

2.报名时间:202237-31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铜鼓县纪委县监委组宣部(铜鼓县行政大楼919室)。

3.咨询电话:0795-8710236。

四、资格审查

1.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同志组成此次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公开考选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则相应调减考选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选资格;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情形的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考选程序,不再作为考选人选。

2.资格初审合格者到铜鼓县纪委县监委组(铜鼓县行政大楼919室)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3月,地点设在铜鼓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考选单位通知考试,并面试前在铜鼓县纪委官方网站http://www.tgxjw.gov.cn/)公示。

(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入闱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一并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由此次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

(二)体检。拟录用人员此次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出现同分且通过体检的,优先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从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审计、财政、会计、计算机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中考虑;考生自愿放弃考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七、公示和调入

考察、体检结束后,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按照1:1比例确定拟调入人选,对拟调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考选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此次考选工作领导小组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5-8710236,13657959625。

附件:2022年宜春市铜鼓县纪委县监委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铜鼓县委组织部

铜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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