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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受理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检举控告的公告

来源: 铜鼓县纪委  日期:2022-06-08 09:52:00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开展铜鼓县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干部作风再提升、干事激情再提振、工作落实再提速,铜鼓县纪委县监委现面向社会公开受理营商环境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检举控告,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在行使公权力中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对企业正当诉求不理会、不作为,“有批示就动一动、无批示就不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怕慢假庸散”问题。

(二)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故意拖延、刁难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以及减税降费等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三)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权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烟酒特产等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招标、资金拨付,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利用职务便利自己或帮助他人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借贷等问题。

(四)通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违规收费,或直接指定、以推荐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机构,“用政府的鞭子,收市场的票子”,从中获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等问题。

(五)“新官不理旧账”,对合法合规的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合作协议不履行、法院判决不执行,以及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

(六)“官商勾结”,领导干部与资本利益集团不当交往,勾肩搭背、里应外合,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问题。

(七)其他影响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不予受理情形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举报事项。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信访举报事项。

(三)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举报方式

(一)来电举报:0795-12388

(二)来访举报:县政府行政大楼218来访接待室

(三)来信举报: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行政综合大楼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收),邮编336200

(四)网络举报:

1.登录铜鼓县纪委县监委网站www.tgxjw.gov.cn,点击网页底部“我要举报”;

2.关注微信公众号“清风铜鼓”点击“我要举报”;

3.关注“宜春市‘码’上监督平台”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码上监督”-“铜鼓县”-营商环境板块“党员干部涉企违纪违法问题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检举控告,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铜鼓县纪委县监委将对检举控告人和检举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检举控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铜鼓县纪委县监委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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